近日,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發布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導則(第二版)》,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,為工程勘察設計收費依據提出可行的參考。
2002年,原國家計委、建設部聯合發布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》(計價格〔2002〕10號),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,鼓勵設計原創,加速設計行業正向健康發展。
2015年2月,國家發改委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15〕299號),全面放開工程勘察設計費實行市場調節價。近年來,隨著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,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及直接委托中經常出現壓價競爭、惡意競爭,導致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不可控等情況,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高質量發展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2017年財政部令87號)等文件精神,為適應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營商環境,提高項目投資工程勘察設計水平,促進公平競爭,繁榮建筑創作,維護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市場公平,保障工程勘察設計質量,提升勘察設計行業科技創新水平,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在收集、統計近年省內大量工程勘察設計中標項目,以及協會1000個會員單位實際發生價格的基礎上,參考行業內其他單位制定的計費標準,按項目類別制定了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業導則》, 第一版發布于2019年4月, 現在原基礎上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導則(第二版)》。
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導則(第二版)》主要針對房建公建、市政、環境改造、綠色建筑等勘察設計收費標準進行刪改和修訂,同時新增了交通運輸、通信智能化、水利工程、第三方技術咨詢服務等勘察設計收費標準,并對有關調整系數做了進一步細分。另外,此次修訂也把行業內其他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規模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術應用費用、城市規劃設計計費等作為附件供各單位參照使用。
據介紹,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導則(第二版)》可作為業內相關單位參照使用。同時,基于優質優價,避免惡意壓價競爭,以高質量設計引領高質量發展,倡議全行業勘察設計收費浮動幅度為±20%;提倡不同地區根據地區國民經濟發展情況,參考《導則》第三部分的地區調整系數表對勘察設計的高質量服務價格予以調節。